3日28日,就企总管(郑州)网络科技中心、河南罐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冒充抖音授权商推广“抖音心动外卖”项目、招募代理商一案,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认为,两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,且情节严重,责令其停止侵权,并适用惩罚性赔偿,赔偿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“抖音公司”)300万元。
3日28日,就企总管(郑州)网络科技中心、河南罐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冒充抖音授权商推广“抖音心动外卖”项目、招募代理商一案,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认为,两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,且情节严重,责令其停止侵权,并适用惩罚性赔偿,赔偿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“抖音公司”)300万元。